优易学—国内最大的教育考试网站之一
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财会考试 >> 实务操作 >> 初当会计 >> 业务初探 >> 正文

应收票据到期日的确定

2011-9-23 11:53:00 来源:优易学 作者:YouYiXue.com   【 】【打印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可向承兑人收取票据款。商业汇票自承兑日起生效,其到期日是由票据有效期限的长短来决定的。在会计实务中,票据的期限一般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票据的期限不考虑各月份实际天数多少,统一按次月对日为整月计算。当签发承兑票据的日期为某月月末时,统一以到期月份的最后一日为到期日。如:3月2日签发承兑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其到期日为 9月2日;1月31日签发承兑的期限为1个月、2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商业汇票,其到期日分别为2月28日 (闰年为2月29日)、3月31日、4月30日和7月31日。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带息票据的利息应按票面金额、票据期限 (月数)和月利率计算。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票据的期限不考虑月数,统一按票据的实际天数计算。在票据签发承兑日和票据到期日这两天,只计算其中的一天。如3月2日签发承兑期限为180天的商业汇票,其到期日为8月29日;1月31日(当年2月有28天)签发承兑期限为30天、60天、90天的商业汇票,其到期日分别为3月2日、4月1日、5月1日。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带息票据的利息应按票面金额、票据期限(天数)和日利率计算。

责任编辑:mman
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帮助,请联系我们的客服QQ:53882478
关于我们合作加盟广告联系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声明友情链接优易学QQ群联盟最新更新团队博客
热线:019-52880094 传真:010-52880094
投诉意见,请点这里在线提交或24小时QQ热线:53882478
Copyright © 2005-2012 YouYiXu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3686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