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公司2007年3月10日销售给东海公司产品一批,售价金额1000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170000元。同年6月10日,东海公司因财务困难无法偿还上述债务。经双方协商,公司同意和东海公司以原材料抵偿该笔款项。该批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700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119000元。公司为该项债务已经计提坏账准备10000元。
借:原材料 700000
坏账准备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41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0
【例2】,承上例,假定公司已经为该项债务计提了坏账准备为500000元。
借:原材料 700000
坏账准备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49000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