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的保管期限如下: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2)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保管15年。
(3)涉外账簿应长期保存。
账簿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保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批准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保管部门、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监销。
责任编辑:mman
账簿的保管期限如下: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2)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保管15年。
(3)涉外账簿应长期保存。
账簿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保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批准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保管部门、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