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易学—国内最大的教育考试网站之一
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财会考试 >> 实务操作 >> 初当会计 >> 工商税务 >> 正文

从事经营的商铺改建时支出可一次性扣除

2011-9-23 11:54:03 来源:优易学 作者:YouYiXue.com   【 】【打印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例如:某公司2008年10月租了一商铺从事经营,2009年7月因停业退租,已花一笔钱装修,账上列为长期待摊费用。现在该商铺停业退租,那么这笔装修费用还没摊完,装修费要作为财产损失还是一次性摊入费用?

  通过上述解读,我们不难发现:该公司发生的装修工程属于改建支出,所以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结束营业时一次扣完。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帮助,请联系我们的客服QQ:53882478
关于我们合作加盟广告联系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声明友情链接优易学QQ群联盟最新更新团队博客
热线:019-52880094 传真:010-52880094
投诉意见,请点这里在线提交或24小时QQ热线:53882478
Copyright © 2005-2012 YouYiXu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3686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