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以国有产权改制为契机,通过其内部改革,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使对外竞争能力有所提升,大部分企业集团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处于相对合理的状况,在做大做强企业集团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一些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企业内部控制、项目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者监督乏力,集团内部二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如某集团子公司的决策机制、经营方式、管理模式没有随着集团本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改变,主要经营者权力过分集中,集团对其缺乏必要的监督制衡机制。二是对工程中标单位承建情况缺乏监管,集团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如某集团在重点工程的管理中,未能履行应负的建设项目管理职责,该工程的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立即将整个工程转包给不具备工程投标资格的公司承建施工,从中获利数百万元。三是对兴办“三产”、转移利润情况缺少监察。如某集团下属公司将原有业务收入直接转入职工集资所办的单位并相应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转移了公司的利润,公司职工仅过一年就收回大部分的投资款。四是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的现象时有发生,集团财务管理和监督需进一步到位。在对某集团的7家单位审计中,发现其中就有5家公司通过虚开作业劳务费、科技协作费、服务费、自修费等费用多列成本来套取现金,收取停薪留职职工管理费,部分业务收入不入账等办法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为此,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管理和监督:
1、立足预防,构建规范制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首先,应建立健全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用制度来约束权力,用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行;其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集团内部人、财、物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提高集团会计人员的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强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第三,建立健全监督保障体系,对执行制度不力、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形成统一、全面、严密、高效的监督执行机制。
2、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集团企业均有不少基建项目,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不仅涉及项目造价的高低,而且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质量的优劣。为确保工程质量、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应明确有关部门在工程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其次,将与工程相关的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正招标,最后,对重点工程建设要实施跟踪管理和监督,一抓到底。
3、加强内部审计的预警作用,促进集团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以确定既定的程序是否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为单位预防风险提出建议。所以集团企业应发挥内审防弊纠错、防微杜渐的作用,把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作为集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之制度化、正常化,以加强集团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核算,促进集团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搞好现有内部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资源叠加效应。对企业集团现有内部资源要进行整合,合理、科学利用集团现有的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紧跟市场,进一步优化企业集团生产力布局,使集团现有的资源在合理整合中发挥叠加效应。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