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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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九)2009年7月17日,省会计考办根据全国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查询成绩登录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考办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阅试卷范围仅限主观题试卷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差错。省会计考办将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发布查卷信息、受理查卷事项、公布查卷结果。
(十)2009年11月15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8年度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附件3),省会计考办汇总后报全国会计考办。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直接在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手册》,仔细填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卡不得折叠、卷揉,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信息卡所列各信息点都应使用2B铅笔准确涂填。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报名卡、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应带的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参加了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要认真填写身份证号和2008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当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