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辅导资料讲义(三)
来源:优易学  2011-9-24 1:18:5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给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罚。刑罚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1.主刑。这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

  (1)管制。这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是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刑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的刑罚,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这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4)无期徒刑。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

  (5)死刑。这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