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点:确定被投资企业宣告现金股利能否确认为投资收益宣告现金股利能否确认为投资收益,关键点在于判断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点前还是投资点后。对于投资点前宣告现金股利,不得确认投资收益;投资点后宣告现金股利,才能确认投资收益。
账务处理(1)收到投资点前已宣告现金股利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视为应收款收回,不得确认投资收益(2)企业投资点后宣告现金股利被投资单位审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债券已到付息期,可以确认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例】2007年1月8日,甲公司购入丙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笔债券于2006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500万元,票面利率为4%,债券利息按年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6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2007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该笔债券利息50万元。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0万元。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2007年1月8日,购入丙公司的公司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550(2600-50)
应收利息50
投资收益30
贷:银行存款2630
(2)2007年2月5目,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50
贷:应收利息50
(3)2007年l2月31日,确认丙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 100(2500×4%)
贷:投资收益 l00
(4)2008年2月10日,收到持有丙公司的公司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l00
贷:应收利息l00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