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动仲裁
•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注1: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注2: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注3: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与本书第一章所讲的仲裁不同。
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是2007年l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2008年l2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l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而第一章所讲的仲裁,其法律依据是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一)劳动仲裁参加人、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仲裁管辖
1.劳动仲裁参加人
(1)当事人
第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第二,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三,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第四,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第五,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2)当事人代表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3)第三人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4)代理人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①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②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③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考点练习】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劳动仲裁参加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B.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C.劳动者死亡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D.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A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B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C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劳动仲裁机构
劳动仲裁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第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5年的;
(4)律师执业满3年的。
3.劳动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第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三,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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