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15 10:34:0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一、组织分工

  (一)全省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从2010年起,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将由原来的两天半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和次序不变,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考试具体时间定于2010年4月 17、18 日。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成绩滚动期为3年;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答题及试卷回收方式

  (一)《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原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

  1.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者,不受其是否离退休以及年龄的限制。

  2.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有关学历的要求中所称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报考条件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1款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2款中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第4款中所称“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原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各市人事局应与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在报名审查工作中严格把关,对不具备此项考试报考资格人员不予报名。

  六、报名工作

  (一)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9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5日,报名网址: http://www.jsrsks.com.cn.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下发。

  (三)各市人事局及省直报名点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请各地认真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

  (五)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1月4——8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8楼1801室,电话025-83581331,联系人:吴晓东、曹蓉。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工程咨询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jsrsks.com.cn )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七)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八)4月12日起,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一)无论是信息库还是准考证,对于考生姓名中出现的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显的错别字,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并做好有关更正记录,及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修改报名信息总库。

  (二)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生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各地可以自行更改。

  (三)考生的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四)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各市自制,备查)。

  八、教材征订与培训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大纲和教材未作新的修改,即《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和《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原《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的内容,分别并入上述4册的相关章节。报考条件和报考科目不变(仍考五科)。目前教材发行工作即将开始,请至省工程咨询协会购买。未尽事宜,请与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电话:(025)83581333;传真:(025)83581330;联系人:吴晓东。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8楼;邮编:210003.邮箱:wxd11120302@yahoo.com.cn.

  九、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的规定,全省2010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55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房间。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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