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彰显“显山、露水、透绿、出新”城市特色,实现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湖滨城市的目标,近日,山东省莱西市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开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机制。
通知明确,今后,未经研究通过的新开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一律不办理项目开工等相关手续。城建部门要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管,受理建设单位提报的新开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后,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勘查,并结合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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