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咨询师辅导资料将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
来源:优易学  2011-1-3 11:26: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附 件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简要说明:

(一)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做出了规定。其中:

1.目录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国务院核准。

2.目录规定“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省级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但目录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3.根据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可对特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限特别授权。

(五)本目录为2004年本。根据情况变化,将适时调整。

注意:

1、目录所列的项目比较多,不容易成题,因此不再详述,可略读一下文件。

2、涉及外商投资的目录内容,属于热点问题,因此单独摘出来,要熟记。

十二、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事项,由商务部核准。上述项目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核准。

1、要理清本章结构,一是指导思想和目标,二是改革方向,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不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改革——要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的改革——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

“投资的宏观调控” 的改革——宏观调控方式和手段

“投资的监督管理” 的改革——政府投资监管体系、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

2、这份文件的考点非常多,其中审批制、核准制以及备案制,是06年考试的重点。还要关注“鼓励社会投资”、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中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等。

3、另外对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也将会是考试的热点,要提炼要点、重点记忆。

4、“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简要说明部分也可能涉及考题,尤其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与前面的核准内容联系记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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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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