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工程价格的理论与市场实践(三)
来源:优易学  2011-8-5 0:03: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工程价格结构的合理确定与技巧
  
在承包商报价的结构处理中,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价格结构进行局部调整,从而使实际价格和甲乙双方利益改变。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它是指在总的标价固定不变这一前提下,相对于正常水平,提高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平衡报价的实质是将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分别作为工期时间和分项工程数量的函数,即在报价时有意识地预先对价款支付的现金流量及与验工计价的收人款项多少进行分析,做出对承包商有利的不平衡分配。从而使承包商尽早收回款项并增加流动资金,同时获得可观的额外收人。
  不平衡报价主要分成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早收钱,另一个是多收钱。早收钱是通过参照工期时间去合理调整单价后得以实现的,而多收钱是通过预测分项工程数量变化趋势去合理调整单价后得以实现的。
  2.1研究支付资金流t,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
  
工程价款的支付,通常是按形象进度每月支付。尽早收回验工计价,加速项目资金周转,承包商可以获得有利的价款支付的现金流量。尤其在市场经济的竞争条件下,资金都是有偿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就显得更为重要。承包商在对业主提供的标书图纸进行认真研究和现场勘察后,应该把握并协调各分项工程收款的前后顺序。承包商在投标编制付款安排时,应该与施工组织统筹考虑,通过适当提高早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单价,降低后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单价,使前期工作的收人合理地大些,以便尽早收回资金并加大前期现金流量,减少贷款及利息支出,甚至可以获得存款利息。不平衡报价,对于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均可适用。具体作法是:
  1)在按正常方法计算标价以后,选出预计早期施工的若干单项工程。应从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分析中确定它们必将属于早期实施项目。
  2)可将下列费用部分或全部摊人上述早期工程价格之中:
  (1)投标期间开支费用。
  (2)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手续费。
  (3)临时设施费。
  (4)开办费。
  (5)工程贷款利息。
  (6)其他在施工前期发生的费用。
  3)上述早期工程提价的幅度约在4%一8%左右较为适宜。提价幅度不宜过大,否则业主发现这些项目的价格水平偏离正常价格过多时,有权拒绝接受该报价,并宣布该项投标作废。
  4)选出肯定将在后期施工的若干单项工程。将前期工程提价的总额在这些项目的价格中予以分摊扣除,使总标价保持基本不变。每个降价项目的降价幅度也应在4%一8%左右,以免偏离正常价格。
  采用不平衡报价时可能遇到风险。如果早期施工项目在施工时由于业主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大幅度减少了工程量,后期施工项目则工程量大幅增加时,原有单价的调整将造成亏损或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因此应用不平衡报价方法时,应选择预计工程量不会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

责任编辑:xiaoha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