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辅导:施工企业在工程合同签订和结算中的自我防范(二)
来源:优易学  2011-6-20 12:49:0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四、注意和避免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分包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分包,在施工承包的实践中一些建设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将一只工程实行肢解分包,特别是工程内的打桩、水电、装饰、空调设备、铝合金等能单独分包且又较热门而赚钱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往往在招投标时就先予留置,或者已经招好上述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有的只在形式上要求总包单位纳人承包范围夕这些分包队伍与建设方存在较密切的各种关系,他们可以撇开土建施工单位而直接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和操作。一些心术不正的建设单位借此在合同条款中设下陷阱,使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时难以结算。
  的是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将全部资料交付城建档案馆若干天后进行竣工结算。实际上肢解分包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往往只服从建设方的管理,许多施工资料不完全甚至没有,施工单位对工程内肢解分包的施工队伍缺乏约束力。整只工程由于受上述原因影响而无法收全施工资料及时送交城建档案馆,到时建设方就会提出由于资料未归档而拒绝结算,拖延工程尾数的支付。
  情况,施工单位应该阻止或拒绝工程肢解分包,由于种种原因已经造成了分项工程另行发包,施工单位也应该在对工程总包的前提下,同意建设方另找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但一定要纳入总包方的管理,对工程的质量、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平衡协调负责到底,并要有文字记录,分清职责,免得到头来互相扯皮。
  五、重视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
  
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催促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验收,对验收时由于多种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部位,应做甩项处理,以免影响验收日期。另外除了属于工程中必须完成的内容在初验后进行修整外,属于保修的项目都应放到后面处理,以免影响竣工日期。
  单位出于种种目的,有意拒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决算,借以拖延工程尾款的支付,当然这种情况不多见。万一出现上述情况,施工单位就应用各种方法送去资料和决算,甚至用特快邮递寄送,万一建设单位进行拒收的,应将拒收邮件保管好,以作为今后万一发生诉讼时的证据。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并经多次协商不成,施工单位应该运用法律武器,以自己编制的竣工决算造价为依据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与施工单位万一达不成一致意见,或建设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找出种种借口拒付工程款,提起诉讼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应该认真收集,这是诉讼中的第一证据。万一不全,最好在诉讼之前收集完整,避免一旦起诉,双方对立意识加深,不利于证据的收集。
  (二)先礼后兵。双方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有过较长时间的交往,经办人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在诉讼前最好通过各种关系动之以情,告之以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有理也要让人,见好就收。如果起诉后经过法院做了工作,被告方认为愿意开庭前进行和解,原告方应该大度一些,不要认为有理和有利,咬住对方不放,这种方法往往效果适得其反。
  (四)依法办事。万一碰到蛮不讲理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在设法摸清对方银行存款及财产的基础上,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这样不但可保证今后的判决能顺利执行,而且还可给对方一种精神上的威慑力,以促使纠纷能早日顺利解决。
  (五)要注意对方有些律师出于多收代理费的目的,不顾案情的实际情况,盲目提起反诉,而且标的较大。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由于建设方资金不到位,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工程量变更后增加太大,或者设计图纸不及时,以及建设方将工程肢解分包后,由于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对方律师只凭竣工日期是否延误,按合同奖罚条款要求支付违约金进行反诉。出现这种情况,可向对方负责人说明情况,万一坚持反诉那也不用担心,根据证据,奉陪到底。
  总之,施工企业一旦开始承接业务时,就必须注重于资料的收集,合同签订时注意约定条款中的利弊关系可伸缩性,防止今后互相扯皮。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协商,办理好必要的手续,只要双方依法办事,讲原则,重方式,建筑纠纷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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