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职工住宅施工组织设计(二十九)
来源:优易学  2011-11-16 15:36:2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第十三章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一)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规定
1.质量技术资料收集、编制与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同步,从工程签订合约及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即应开始进行资料的积累、整理、核查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工程资料的编制、归档工作。 
2.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的质量技术资料,总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完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3.质量技术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做到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准确、字迹清晰、签字手续完备、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 
4.为便于工程资料的长期保存,根据有关档案要求,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资料的整理装订,要求文字材料以16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竣工图采用手风琴折叠,大小为4号图幅。 
6.每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整理份数一般要求三份,由项目收集、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分公司档案室,视甲方合同履约情况,由分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向建设单位移交(二份),移交时,均须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移交资料后,结算、保修等工作需使用工程资料,向分公司档案室借阅。 
7.各资料编制人员要熟悉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各种表格填写的质量要求,对填写的质量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相关制度 
1.实行工程资料核查制度
项目资料员负责对日常收集的质量技术资料进行核查;有权要求资料责任部门和人员提供有关资料;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的质量技术资料负责核查;项目总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负责核查;在单位工程完工时,负责全面核查,认为符合要求后,该工程资料才能向分公司质安科申报初验;分公司质安科及档案室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核查工作,确认无误后,报分公司总工程师核准,项目才能向业主提出工程核验。 
2.实行工程资料检查评比制度 
做好工程资料的编制,必须加强资料编制过程中的检查评比工作,不断总结提高编制水平,分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每季度组织检查评比一次,对做的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对差的项目进行批评、整改,检查评比办法按《工程资料检查评分标准》进行。
(三)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要求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及规定: 
1.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江苏省和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归定。 
3.本公司“资料管理控制程序”。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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