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通行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基准地价法等。本次估价拟采用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进行综合评估。
(一)、土地价值评估过程
1、I类工业划拨土地价格评估
(1)成本法
以在同一供需圈内通过征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并达到现有土地开发程度,所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的现行标准为基础,运用成本法进行测算,基本公式为:
待估宗地土地价格 =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
土地取得费:土地取得费是指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征用同类土地所支出的平均费用。征地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物补偿费三个项目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生产值的30倍。具体倍数由各地人民政府与用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目前莲花市实施的是2000年《某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三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生产值的25倍。
莲花市不同耕地亩产值参照表1计算:
表1 不同耕地产值表
类别 | 优质经济作物 | 粮食作物 | 劣质农田 |
级别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产值(元/亩) | 5000 | 1300 | 800 |
产值(元/平方米) | 7.5 | 1.95 | 1.2 |
根据莲花电厂周边土地近几年的实际征地的情况,确定I类工业划拨地的征收标准为二类耕地的20倍,即39元/平方米。有关税规费包括:耕地占用费,土地管理费等等,按征地费的6.26%计,合计2.44元/平方米。
则土地取得费为41.44元/平方米。
土地开发费:本评估项目所指土地开发费为从取得土地后至达到“五通一平”条件下的熟地状态。根据电力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结合本地区目前土地开发基本费用,土地“五通一平”的基本费用20元/平方米。
利息:根据待估宗地的规模,调查电厂的土地开发周期,确定土地开发周期为2年,投资利息率按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固定资产一年期贷款利息率5.31%计,土地取得费为一次性年初投入,土地开发费为2年中均匀投入。则
利息=2×(41.44×5.31%)+(41.44×(5.31%)2)+(20×5.31%)
=4.4+0.12+1.06
= 5.58元/平方米
利润: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标准,当土地开发作为一种企业的行为时,企业用于土地的投资应当计算利润,综合考虑本地的投资回报率,确定年投资利润率为8%。则
利润=(41.44+20)×8%=4.92元/平方米
最终土地价格确定:依据成本法测算地价公式:
I类国有划拨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
=41.44+20+5.58+4.92
=71.94 元/平方米 或 47960 元/亩
(2)基准地价法
根据(莲花政字[2003]12号)公布的基准地价,委估对象所在的地区属于莲花市工业3级地价区的外围地区,理论上应该作地价区位条件的减值处理。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适用的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
期日修正系数:估价期日没有超过莲花市公布的基准地价有效期,所以修正系数为1;
年期修正系数:莲花市公布的基准地价有效期的年期到估价基准日的物价水平略有上浮,所以修正系数为1.03;
区位因素修正系数:由于委估对象位于工业3级地价区的外围地区,区位因素修正系数为0.80;
权属因素修正系数:由于基准地价是出让土地的价值,因此按照40%的出让金计算, 权属因素修正系数为0.60;
最终土地价格确定:
I类国有划拨土地价格=适用的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区位因素修正系数*权属因素修正系数=150*1*1.03*0.80*0.60=74.16(元/平方米)或 49440.00 元/亩
(3)加权平均法获得I类国有划拨土地价格
由于本估价分别采用成本法和基准地价法求取I类国有划拨土地价格,考虑到两种方法对本类土地估价都比较客观,因此分别赋予权重0.5,
结果如下:
I类国有划拨土地价格=0.5*成本法结果+0.5*基准地价法结果
=0.5*71.94+0.5*74.16= 73.05 元/平方米或 48700元/亩
2、II类工业划拨土地价格评估
(1)成本法
评估中以在同类区内的通过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由于水库的土地利用不同于一般工业用地的熟化过程,其建造成本已经记入建筑物、构筑物之中,因此本估价报告作为生地计算其价值。基本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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