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土地估价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创新
来源:优易学  2010-2-25 14:33:3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一)明晰农地承包经营权并通过法律给予保障。

  兼顾公平与效率,按物权理论规范农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化。不仅要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化,而且要使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固化到具体的地块上。

  (二)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政策法律规定上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

  对土地转让加以最必要的限制,如适当规定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上限和下限,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防止土地转让损害第三方或社会的利益;

  建立健全严格的土地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包括咨询、代理、仲裁、地价评估等在内的中介服务体系。

  (三)拓展农地承包经营权内含

  现阶段农地承包经营权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法定承包权;

  占有权;

  土地经营权;

  土地收益权;

  土地转包、转让权;

  土地入股权;

  土地抵押权;

  优先承包经营权;

  继承权。

  (四) 弱化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强化农地国家管理权。

责任编辑:c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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