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140 |
84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140 |
84 |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140 |
84 |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120 |
72 |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9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