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0-1-6 16:05:3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关于公布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设备监理师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140
84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140
84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40
84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120
72
    二、领证须知: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的2009年度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请于2009年12月6日至7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2、2009年首次报名的考生已于审核时提交了照片,不用再交照片。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4、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的领证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9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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