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监理工程师《基本理论与法规》第一章重点总结
来源:优易学  2011-3-27 13:15:1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只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对于外商投向项目,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登记备案制:《目录》以外项目,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目录》中的项目可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其中属于《目录》中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

  3.设计阶段:设计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建设工程的决定性环节。经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一般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一般工程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些工程,根据需要可在两阶段之间增加技术设计。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对工程进行系统研究,概略计算,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

  (2)技术设计:进一步解决初步设计中得问题

  (3)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4.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切实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以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经批准,项目进入下一阶段,即施工安装阶段。

  5.施工安装阶段: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按照规定,工程新开工时间是指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以正式打桩作为正式开工日期,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设计进行施工安装,建成工程实体。 在施工安装阶段,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参加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做好人员培训;合理组织施工;建立并落实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把好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环节。

  6.生产准备阶段:工程投产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生产准备阶段是由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阶段的重要衔接阶段。主要工作是:组建管理机构,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招聘并培训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签订供货及运输协议;进行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得制造或订货;其他需要做好的有关工作。

  7.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即可组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参加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并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三)坚持建设程序的意义:1)依法管理工程建设,保证正常建设秩序2)科学决策,保证投资效果3)顺利实施建设工程,保证工程质量4).顺利开展建设工程监理

  (四)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 1.建设程序为建设工程监理提出了规范化的建设行为标准 2.建设程序为建设工程监理提出了监理的任务和内容 3.建设程序明确了工程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地4.坚持建设程序是监理人员的基本职业准则 5.严格执行我国建设程序是结合中国国情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具体体现

  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1.项目法人: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2.项目法人的设立: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3.组织形式和职责: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各投资方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

  4.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关系:1)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2)建设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

  (二)工程招标投标制

  1.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下列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2.招标方式和程序: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招标程序:招标过程可以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3.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 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建设工程监理制

  1.建设工程监理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内容: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四)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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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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