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难点解答(二)
来源:优易学  2011-12-29 12:49:1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知识点: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问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解答】答案是B

  根据教材12页,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2. 【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装修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A.2年和3年     B.5年和合理使用年限

  C.2年和5年     D.2年和合理使用年限

  【解答】答案是D

  根据教材12页,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问题】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 )。

  A.质量保证书    B. 咨询评估书

  C.使用说明书    D.质量保修书

  【解答】答案是D

  根据《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9条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4.【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当由( )。

  A.法律直接规定           B.发包人与承包人自主决定

  C.法律规定和发承包人双方约定    D.发包人规定

  【解答】答案是C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都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5.【问题】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 )等。

  A.主体    B.范围    C.内容    D.期限    E.责任

  【解答】答案是BDE

  根据教材12页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复习提示】

  1.保修期限是必须要掌握的,要注意的是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而不是2年。剩下的三项就容易记忆了,主体和基础保修期限是最长的,为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一般也稍长一些,为5年;涉及到管线(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的时间稍短为2年。

  2.保修范围也是重点,要注意都有哪些项目在保修范围之内。

  3.保修责任近几年在案例分析中有所涉及,这个责任分成两块:一个是维修责任,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都有维修义务;一个是经济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责任按照国家政策分担。

  4.还有要注意的是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相关法规中涉及的规定也要熟悉:《建筑法》第62条、第75条、第80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2条、第39-42条、第66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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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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