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人社厅[2008]49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合格标准为:120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合格标准为:90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合格标准为:90分。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合格标准为:72分。
最终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2008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