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大纲【2009版】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1)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2)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掌握环境的含义;
(2)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4)熟悉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水源涵养区域、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的有关规定;
(5)掌握加强对农业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6)掌握产生环境污染和公害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
(7)掌握新建和技术改造的企业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
(8)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9)熟悉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加强防范的有关规定;
(10)熟悉违反建设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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