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考试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网上报名须知(首次报考人员)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2:32: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须知

  欢迎使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09年12月22日至29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

  3、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24小时至2010年1月8日

  4、下载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4日至7日

  5、考试时间:2010年5月8日至9日

  三、报名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填写资格审核表",认真阅读报考协议,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然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依次填写报名信息。

  2、点击"报名"系统会显示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请仔细检查所报考试级别科目是否有误,点击"放弃"返回到"填写资格审核表"界面,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

  3、报考人员可以点击"查询修改报考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修改后请点击"修改完毕"。

  4、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5、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于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到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东楼D座六层;联系电话: 64097988转8603、8610、8606、8605和64097944)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6、 资格审核人员会对您的报考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确保《资格审核表》上的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一致。如果您在资格审核现场仍需修改报考信息,请您利用资格审核点提供的外网计算机自行修改,并打印出新表进行资格审核。特别注意:通过资格审核后,您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7、 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需将《资格审核表》交给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审核表》必须交留在资格审核处,否则资格审核无效。

  四、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缴费方式: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其中的"支付查询"进入银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报考费。

  3、网上支付后,系统会显示"您的报考费用已经在网上支付成功"。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在您支付后,报名系统提示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到下一个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忌重复支付。节假日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点以后再进行查询。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1月8日之前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特别注意:只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成功支付报考费用者,报名无效。

  五、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5月4日至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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