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注[2008]24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国家有关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经审核,蒋晓艳等1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其中:延续注册11名、变更注册2名、注销注册1名)和刘前尧等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延续注册2名、变更注册1名)申请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附件:
1.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汇总表
2.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汇总表
3.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汇总表
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汇总表
5.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汇总表
江苏省建设厅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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