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8年结构工程师5月30日至6月26日报名公布
来源:优易学  2011-5-29 12:43:4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0日
上午 8:00 -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 8:00 -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上午 8:00 -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二)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分别见附件1、2、3、4、5、6、7,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分别指岩土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设计,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下同)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
(三)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基础考试免试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
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其他专业基础考试免试条件
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0年。
(三)基础考试免试审批手续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基础考试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6月26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以保证在对应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所在市为报考考区。
(4)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工程地质、工程移民、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面选报。
2、办理基础考试免试审批手续
符合基础考试免试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在“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2)参加基础考试的报考人员和基础考试合格,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
(3)符合基础考试免试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4)参加过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参加2008年度的同级别、同专业考试,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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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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