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5.1钢结构加工制作:
5.1.1材料检验:
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需用的钢材,必须由供应部门提供合格证明及有关技术文件。钢结构所用钢材的质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规定。并按照有关的实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提出准确可靠的数据,确保工程质量。
配件、连接材料(焊条、焊丝和焊剂,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及铆钉等)和涂料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技术标准的规定。
5.1.2材料矫正:
钢结构制作工艺中矫正是关键的工序,是确保钢结构制作质量重要环节。对于各种型材,如变形超标,下料前应以矫正。
制作钢结构的钢材矫正应用平板机、型钢矫直机矫正和人工矫正,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大于0.5mm。人工矫正钢板时,应根据变形情况,确定锤击顺序。
5.1.3放样:
5.1.3.1放样前应该核对施工图、熟悉工艺标准、掌握各部件的精确尺寸严格控制尺寸精度;
5.1.3.2度量工具必须经法定计量单位校验;
5.1.3.3放样应以施工图的实际尺寸1:1的大样放出有关的节点,连接尺寸,作为控制号料、弯制、剪切、铣刨、钻孔和组装等的依据。
5.1.3.4放样样板制作:样板采用厚度0.3mm的薄铁皮制作,应考虑切割、焊接、铣、刨及火煨等加工余量。样板上应标记切线、孔径、上下、左右、反正的工作线和加工符号(如弯曲、铲、刨等),注明规格、数量及编号,标记应细小清晰。
5.1.3.5放样应在放样平台上进行,平台必须平整稳固。放样平台严禁受外力冲击,以免影响平台的水平度。放样时首先应在平台上弹出垂直交叉基线和中心线,依次放出构件各节点的实样。
5.1.4号料:
号料前应详细熟悉样板上的符号△考试大和号料的数量。板材号料应号出基准检查线;号孔应号规孔线。号料后应在零件上注明零件的编号、数量、加工方法等,并应根据零件不同的材料统一采用不同颜色标注。号料应依据施工工艺要求预留切割和边缘加工的余量,以及焊接收缩余量。
5.1.5切割:
本工程钢板切割均采用气割的方法。在气割钢板和型材时,厚度在14mm以下时缝宽为2mm;厚度在16~20mm以下时缝宽为2.5mm,气割后的钢板和型钢
的气割面的平面度和割纹深度以及局部缺口深度都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5.1.6加工:
为了消除切割后钢材硬化或产生淬硬层,以保证构件连接接触严密、平整和其焊接坡口的加工质量。所以需要对切割后钢材的边缘进行加工,以确保加工的精度。边缘加工的宽度、长度、边直线度、相邻两边夹角、加工面垂直度以及加工面表面粗糙度都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5.1.7制孔:采用钻孔的方法
钻孔是在钻床上进行。为了确保指控的质量应预先在零件上冲成或钻成小孔,待结构装配时,将孔扩钻至设计孔径,确保孔壁不受损伤达到孔壁光滑。为了确保群控制作的质量,应预先制成钻模,严格控制孔群的位置,制孔时将钻模覆在零件上钻孔。所有制孔的质量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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