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十三)
来源:优易学  2011-10-16 13:54:5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0 电气
  10.1电气设备应依据GB12476.1的规定选用尘密型(DT)防爆电器;处理设备故障时的照明电压应为12V。
  10.2铝镁粉爆炸危险场所的高低压配线应采用铜芯电缆。
  10.3每个工房均应设置手动遥控开关,开关位置距工房门应大于3m。
  厂长办公室、调度值班室等地点,也应设手动遥控开关。
  10.4生产厂房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该系统应为通向安全门的通道提供不低于10lx亮度的照明。当生产厂房照明系统出现故障时,应急照明系统应立即自动运行。
  10.5在允许使用闪光灯和蓄电池灯的场所,可用其作照明灯具。
  10.6铝镁工(库)房应采取防雷措施。
  10.7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有可能积聚静电的金属设备、管道及其他导电物体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0。
  10.8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操作,除应遵守本章条款外,尚应遵守GB50058中的相应条款。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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