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旅游局开展08年度导游人员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23 14:32: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
  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开展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导游年审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旅办[2008]146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导游人员审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2月28日
  二、年审对象
  各旅行社及欣鹭导游服务公司所属,在2008年12月1日前取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全国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
  三、年审内容
  年审主要分考评、培训、写卡三个阶段。考评的内容有导游人员2008年度从事导游业务、被扣分或接受行政处罚、参加培训、游客评价等方面情况;导游人员通过考评后方可报名参加年审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写卡,完成年审。
  四、年审要求
  (一)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对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导游人员年审工作,认真填写报送《厦门市2008年度导游年审登记表》。无专职导游员的旅行社也应如实填报,并按《内部导游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表内备注要求填写对社会导游的管理规定,加强对服务本企业社会导游员的管理。
  (二)导游年审期间不办理导游办证、变更事宜。导游年审情况将在厦门旅游政务网上(网址www.xmtravel.gov.cn)予以公示。
  (三)2008年首届“海峡两岸导游之星”大赛获奖人员不收取年审培训费用,但必须按时参加年审培训。
  (四)导游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年审,须由所属单位在2008年12月31 日(星期三)前将延迟年审的书面申请送至市旅游质监所。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送交延迟年审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擅自不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将不予通过年审;凡年审培训不合格的导游人员,将暂缓通过年审。
  (五)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导游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在报送年审申请材料时,须认真上报本单位2009年度导游人员培训计划(全年须达到56个小时,表格附后),要求培训计划内容真实详尽,应写明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人员、参培人员等信息,并做好书面档案记录。市旅游局将组织对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日常培训导游员情况进行检查。
  (六)我局在近期调研导游人员管理工作时,发现部分旅行社未按要求对所属专职导游员进行有效管理,导游员离开旅行社后未及时上缴导游IC卡,致使部分与旅行社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导游员持证游离于管理之外,给导游管理工作带来隐患。针对此类情况,再次重申要求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要切实重视导游人员劳动合同(协议)管理,对于劳动合同(协议)即将到期的,如果将继续与导游员签定新的劳动合同(协议),需及时将新签劳动合同(协议)的复印件送至市旅游质监所存档(原件需审核),如果不再与导游员继续签定劳动合同(协议),或决定提前与导游员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关系的,须在第一时间由导游办证经办人员将该导游员的IC卡上缴市旅游质监所,不得放任不管,对于未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的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为进一步保障导游员带团安全,建议各旅行社为日常带团导游员购买全年人身保险。
  (八)为进一步提高导游员服务质量,将组织部分违规导游员进行服务强化培训。
  五、年审程序
  (一)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应认真填写《厦门市2008年度导游年审登记表》,并持全部所属导游员填写的《厦门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全体导游员名单表(自行打印)、新签订劳动合同(社会导游员管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指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已到期的导游员),旅行社还应同时提交从厦门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的所属专职导游员2008年12月份“社会保险缴交明细”,在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报送市旅游质监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尾数是单数的12月23、25、27、29日报送,尾数是双数的12月22、24、26、28、30日报送;欣鹭导游服务公司按班组报送,班组序号为单数的12月23、25、27、29日报送,班组序号为双数的12月22、24、26、28、30日报送。
  (二)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报送年审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尽快到旅游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导游年审培训,报名日期2008年12月22日-30日。
  (三)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指定专人,于 2009年2月9日-13日到旅游培训中心领取培训合格证明。领取证明后,持培训合格证明和导游证IC卡,到市旅游质监所办理导游IC卡年审合格信息输入手续。办理IC卡年审合格信息输入时间:2009年2月10日至2月 17日(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六、年审结论
  导游年审分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通过年审的,年审合格信息将被写入导游证IC卡内;暂缓通过年审的,暂缓期间不得继续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需参加培训或整改,通过年审后方可重新上岗;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和导游公司均不得录用。
  联系人: 杨 朋 伊慧斌 江宝媛
  联系电话: 5336254 5318985 传真:5318983

责任编辑:张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