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新版《山东省国内旅游合同》9月10日起开始使用
来源:优易学  2011-9-8 10:55:3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从本月10日开始,山东省烟台市各旅行社将使用新版《山东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相比老文本,新文本最大的改变是,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要让游客额外花钱的项目,出发前必须得到游客的签字确认。

  烟台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合同文本使用后,无论游客报的是哪条线路,只要是团费以外的,需要游客额外花钱的旅游项目,出发前旅行社必须明确告知旅游者,并由组团社提供《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签字确认后,一并放入旅游合同中保存。在旅行过程中,旅行社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欺骗或胁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整个旅游行程中的购物次数、购物场所名称和停留时间,以及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项目等内容,旅行社也要在出发前跟游客讲明,并写进合同。

  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合同使用后,组团社必须在接受游客报名时,将旅游目的地接待社的情况,如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详细地告知游客。同时,还要在合同文本中说明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以及行程所用时间、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信息。此外,在游客选好线路后,旅行社还应向游客讲明行程中主要景点的停留最少时间、旅途中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以及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标准等内容,并要在合同中明确体现。

  烟台南大街一旅行社的王经理说,相比旧版合同,新版合同大大提高了旅游者的知情权,旅游行程也更加透明化。以前,旅行社在推销线路时或多或少地会使用一些例如“准星级酒店”、“优秀导游服务”、“仅供参考”等不确定性用语,新合同文本使用后这些宣传语将不允许再继续使用,以免引起游客的误会。

责任编辑:张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