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指导:《导游业务》第十二章 导游服务中涉及的政策问题
来源:优易学  2011-11-21 11:09:2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十二章导游服务中涉及的政策问题   
  第一节基本理论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整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都是围绕着这一核心而建立起来并开展活动的。
  (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为了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真正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并进行活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监督其他国家机关,使这些国家机关能够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职权,而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同时,人民又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这就使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
  (三)人民选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在民主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人民在充分民主、精心挑选的基础上产生的,这就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性和人民性,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完全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使人民的意志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和实施,以及利益的充分实现。
  (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其监督,向其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以外的所有的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保证了这些国家机关的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通过各种方式监督这些国家机关的工作,包括罢免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同时,宪法还规定这些国家机关要以各种方式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汇报自己的工作。
  (五)人大常委会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
  全国人大及地方县级以上人大设常委会,作为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由同级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对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同级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人民监督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
  人民有权监督由其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在认为不能代表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时,有权罢免代表;人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民还可以直接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对他们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  
  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上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提出的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是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根据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及其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
  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
  就是在中国GCD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GCD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
  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状、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最主要经验的总结。   
  三、邓小平理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GCD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GCD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四、三个代表
  2000年2月21日至25日,***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强调: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   
  五、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党中央解决祖国统一大业的战略方针。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后,党中央把祖国统一大业提上了具体日程。邓小平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表达了祖国人民对台湾同胞的思念之情,宣布尊重台湾现状,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并建议海峡两岸实行“三通”,即通航、通邮、通商。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同志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就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问题提出了九条方针。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此后,邓小平同志在同外宾谈话时进一步说明,这九条方针“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他多次强调: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能让外国人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1997年7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迎来了企盼已久的时刻。中英两国政府在香港如期举行政权交接仪式。香港升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同志在交接仪式上庄严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香港同胞从此成为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1999年12月20日,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在澳门举行了政权交接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同志庄严宣告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澳门的回归标志着在中国的国土上彻底结束了外国的殖民统治。这是旧中国的政府所不能也不敢解决的问题,是中国GCD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   
  六、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1983年10月1日,邓小平同志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新时期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后来,人们将“三个面向”的内涵延伸到科技及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作为本领域、本行业改革开放工作的指导方针和行动口号。  
  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包含两层意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跨越这个阶段。   
  八、三个有利于
  1992年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时,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和国内不少人在改开放问题上迈不开步子,不敢闯,以及理论界对改革开放性质的争论,指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此,“三个有利于’’成为人们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   
  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1992年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时又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想。   
  十、改革开放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GCD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全会明确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全会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
  全会提出的思想和相应措施,标志着改革开放方针的正式确立。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一个历史转折点,中国从此走上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为这个历史转折做准备和实现这个转折的过程中做出最大贡献的是邓小平同志,他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
  1985年3月28日,邓小平同志说:“改革是第二次革命。”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的20多年来,我国在各个领域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成为人们的共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对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高度概括。
  
  十一、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一)以人为本
  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全面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
  (三)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四)可持续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五)统筹城乡发展
  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六)统筹区域发展
  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和积极性,逐步扭转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实现共同发展。
  (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也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必要条件。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加注意加快社会发展,努力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八)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
  (九)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在新的发展阶段,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十二、构建和谐社会
  2004年9月召开的中国GCD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适应我国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谐社会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二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发挥社会政策在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中的作用;三是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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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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