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考试导游业务复习资料第六章(2)
来源:优易学  2011-7-17 9:57: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有关人员通知各地接待社有关人员关于人数变更的情况。

(二)入境旅游团人数减少

入境旅游团的旅游者人数与计划不符合有所减少。例如:接待计划中注明该团为20人的旅游团,结果入境时该团人数为18人,经核查有2名旅游者没赶上飞机,或因故取消旅行,这时导游人员应该:

1、检查团队签证并立即在海关办理注销没到京的旅游的名单的手续。

2、立即通知接待社有关人员对由此引起的住房,用餐、机、车票等事宜进行变更。

3、提醒接待社有关人员通知各地接待社该团人数变更的情况。
第二节 旅游活动计划和日程变更的处理

旅游过程中,旅游团(者)变更旅游路线,或更改日程,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旅游团(者)要求变更计划和日程

在旅游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旅游者向导游人员提出变更旅游路线或旅游日程时,原则上应按旅游合同执行;遇有较特殊的情况或由领队提出,导游人员也无权擅自做主,要上报组团社或接待社有关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按照其指示和具体要求做好变更工作。

二、客观原因需要变更计划和日程

旅游计划或活动日程是按旅游合同协议的内容制定执行的,一般不得轻易改动。但有时由于特殊情况、客观原因以及不可预料的客观因素(如:天气、交通、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意外突发事件、旅游者突然伤病等,迫使旅游路线或日程更改。四种情况和相应的处理方法:

(一)缩短在北京的旅游时间

1、旅游团(者)抵京时间延误,造成旅游时间缩短:

(1) 仔细分析因延误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接待社外联或计调部门报告,以便将情况尽快反馈给组团社,找出补救措施。

(2) 在外联或计调部门的协助下,安排落实该团交通、住宿、游览等事宜。提醒有关人员与饭店、车队、餐厅联系及时办理退房、退餐、退车等一切相关事宜。

(3) 地陪应立即调整活动日程,压缩在每一景点的活动时间,尽量保证不减少计划内的游览项目。

2、旅游团(者)提前离京,造成在京的游览时间缩短:

(1) 立即与全陪、领队商量,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立即调整活动时间,抓紧时间将计划内游览项目完成;若有困难,无法完成计划内所有游览项目,地陪应选择最有代表性、最具特色的重点旅游景点,以求旅游者对北京的游览景点有个基本的了解。

(2) 做好旅游者的工作:不要急于将旅游团提前离京的消息告诉旅游团(者),以免引起大哗。待与领队、全陪制定出新的游览方案后,找准时机向旅游团中有影响的旅游者实事求是地说明困难,诚恳地道歉,以求得谅解,并将变更后的安排向他们解释清楚,争取他们的认可和支持,最后分头做旅游者的工作。

(3) 地陪应通知接待社计调部门或有关人员办理相关事宜,如:退饭店,退餐,退车等。

(4) 给予旅游者适当的补尝:必要时经接待社领导同意可采取加菜、风味餐、赠送小纪念品等物质补偿的办法。如果旅游团在京的活动受到较大的影响,旅游者损失较大而引起旅游者强烈的不满时可请接待社领导出面表示歉意,并提出补偿办法。

(5) 若旅游团(者)提前离京,全陪应立即报告组团社,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

(二)延长京的旅游时间

旅游者提前抵京、或推迟离京都会造成延长在京的游览时间而变更游览日程。出现这种情况,地陪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落实有关事宜:与接待社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联系,重新落实旅游团(者)的用房情况,并及时落实离京的机、车票。

2、 迅速调整活动日程:适当地延长在主要景点的游览时间。经组团社同意后,酌情增加游览景点,努力使活动内容充实。

3、 提醒接待社有关人员通知下一站该团的日程变化。

4、 在设计变更旅游计划时,地陪要征求领队和全陪的建议和要求,共同商量,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在改变的旅游计划决定之后,应与领队、全陪商量好如何向团内旅游者解释说明,取得他们的谅解与支持。

(三)在京期间活动时间不变,但某一景点或活动被迫取消

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外界客观原因所造成。如:大雪封山(无法去长城),因有重要的政治活动某景点关闭等。这时地陪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实事求是地将情况向旅游者讲清楚,求得谅解。

2、 提出由另一景点代替的方案,与旅游协商。

3、 以精彩的导游讲解,热情的服务激起旅游者的游兴。

4、 按照有关规定做些相应的补尝,如:用餐时适当地加菜,或将便餐改为风味餐,赠送小礼品等。必要时,由旅行社领导出面,诚恳地向旅游者表示歉意,尽量让旅游者高高兴兴地离京。

(四)旅游者到京后要求取消在京的活动日程,或取消下一站的旅游

如果旅游者抵达北京后,因某种原因向导游人员提出取消在京的活动日程,或为其取消下一站的旅游时,地陪应立即与接待社有关人员联系,根据接待社的决定或意见,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旅游者做好一切相关事宜。全陪应立即与组团实联系,由组团社做出决定,然后按组团社的决定处理。

第三节 误机、误车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误机、误车事故是因故造成旅游团(者)没有按原定航班(车次)离京而导致暂时滞留。

误机、误车属重大事故,往往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因为,误了飞机就需乘后续航班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赶往下一站;若旅游者一时走不了,就要被迫延长旅游者在京的时间,因而缩短或取消下一站的游览活动;如果误了出境飞机就会影响旅游者回国的时间,因而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不仅如此,还会因误机而带来旅游者在京滞留期间的食、宿、行等一系列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误机不仅给旅游者带来诸多不便并蒙受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而且还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的影响旅行社的声誉。
一、误机、误车事故的原因

造成误机、车事故的原因大致分为三类:

(一) 客观原因导致的非责任事故:

1、 由于旅游者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误机、误车事故。例如:旅游者突然摔伤、重病、走失、或领队、旅游者不同意导游人员安排的时间,坚持已见,一意孤行或行李未到等。

2、 突发情况,(交通事故、严重堵车、交通工具发生故障等)

(二)主观因素导致的责任事故:

1、 导游员没有认真核对交通票据,将时间或日期记错。尤其是新旧时刻表交替时期,新时间提前,而地陪仍按旧时刻表时间送团;

2、 离京当天日程安排得过紧,没有留有足够的时间赴机场、车站(尤其是在交通高峰期)。

3、 没有按规定时间提前抵达机场、车站。

(三)有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事故:

1、 旅游团所乘航班次、(车次)已变更,但有关人员没有通知导游人员。

2、 行李员迟到,造成误机。旅游团队的机票在旅行社行李员手中而他们迟到,不仅没有提前抵达机场办理行李运手续,而且地陪也无法带旅游者办理登机手续。

二、误机、误车事故的预防

误机、误车带来的后果严重。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关键在预防,地陪应作到:

(1) 认真核实机、车票的班次、日期、时间及在哪个机场车站乘机(车)等。

(2) 如果票据未落实,接团期间应随时与接待社有关人员保持联系。没有行李车的旅游团在拿到票据核实无误后,地陪应立即将其交到全陪或旅游者手中。

(3) 离京当天不要安排旅游团到地域复杂、偏远的景点参观游览,不要安排自由活动或购物。

(4) 留有充足的时间去机场、车站,要考虑到交通堵塞或突发事件等因素。

(5) 保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机场、车站。

三、误机、误车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误机、误车事故,地陪应按以下步骤处理:(1) 立即向接待社领导报告。

(2) 有旅行社行李员代办,行李托运的旅游团地陪和接待社有关人员马上分别与机场、航空公同联系,并立即通知行李员为旅游者取出登机牌,争取推迟起飞时间或尽快让旅游者乘最近的后续航班和列车离开北京。必要时可采取包机、加挂车厢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下一站,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3) 为了稳定旅游团(者)的情绪,尽量安排好在京滞留期间的食宿、交通、游览等事宜,力争使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 及时通知下一站。

(5) 如是导游人员负责的原因造成误机(车)事故,应诚恳地向旅游者赔礼道歉,以自己实际行动求得旅游者的谅解。

(6) 写出事故报告,查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接待社应根据具体情况让事故的责任者承担经济损失并给予政纪处分。

第四节 遗失的预防和处理

一、证件、钱物、行李遗失的预防

导游人员在接待旅游团(者)的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旅游者丢失证件、钱物或行李的事情,无论何种物品丢失,都必然会给旅游者带来诸多不便或造成经济损失。有时还会影响到旅游者的行程,也增加了导游人员工作的难度。因此,应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此类事故发生:

〈1〉 做提醒工作。导游人员“嘴勤”是预防工作的保障,不怕麻烦反复提醒是预防旅游者遗失物品和失窃的最好为法。

(1) 入住饭店时,导游人员要提醒旅游者将贵重物品、证件存放于饭店保险箱内(饭店提供此项服务);离开饭店时提醒旅游者将物品取出;

(2) 参观游览时,导游人员要随时提醒旅游者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尤其是在热闹、拥挤的游览景点、场所或购物时,导游人员要时时提醒旅游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钱包、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并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上。

(3) 用餐后离开餐厅时,导游人员要提醒旅游者带好随身物品。

(4) 将赴下一站在离开饭店时,要提醒旅游者检查自己的东西、证件是否带齐,不要遗忘物品;

(5) 下车前,要提醒旅游者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遗落东西。并在旅游者下车后检查车厢。

〈2〉 不为旅游团(者)代管证件。在工作中需要旅游者证件时要由领队收取并当面点清,并检查是否夹带有其他物品。用毕后立即当面点清归还,不要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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