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辅导:跨地区办报具体规定
来源:优易学  2011-8-24 16:42:5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新京报》,被认为是我国首例被依法批准的跨地区办报模式。那么,我国报业管理规范中对“跨地区办报”有何具体规定呢?

    由于“跨地区办报”在传统上不是一个概念清晰的法律用语,因此,在新实施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中并未出现“跨地区办报”的概念,但有关条款中实质上包含了对其办报模式的基本规范,即新规定第十条关于两个主办单位合办报纸的规定。该条规定:“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报纸,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报纸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报纸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以《新京报》为例,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与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都是其主办单位。按照规定,主要主办单位须和出版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由于出版单位新京报社在北京,其主要主办单位就须确定为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相应地,在申报审批时应由光明日报报业集团提出申请。此外,按照该规定,其主管单位也只能由其主要主办单位即光明日报集团的上级担任,而不能由南方日报的上级担任。在该个案中,由于光明日报集团本身即有资格担任主管单位,因此《新京报》的主管单位也是光明日报报业集团。

    当然,新规定第十条不只是针对“跨地区办报”模式的规定,处在同一行政区域的两个主办单位合办报纸也适用该条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办报纸的主办单位不管是两个还是多个,每个主办单位都必须符合新闻出版总署对主办单位资格的要求,这是报业单位在寻求合作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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