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教师有偿补课 义务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热议
来源:优易学  2011-8-19 10:15:3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7日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到昨日16时的浏览量已达1600多次,数十位网友留下意见或建议。其中,严管教师有偿补课成为网友们关注的焦点。

  眼下正值暑假,对一些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一些家长敢怒不敢言。在该条例的留言中,多位网友建议严管教师有偿补课,对查实的应清除出教师队伍。

  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偿教育培训活动。”

  署名“一名教育行政干部”的网友认为,条例应有具体条款补充解释,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很多家长和教师都关注违规补课问题,具体哪些行为属“组织有偿教育培训活动”,追究责任时哪类行为应给予什么样的处分,可以具体化一点,这样既便于学生家长明白,也便于教育主管部门执法,更便于警示教师。

  署名“市民”的网友认为,教师通过各种形式举办各种名目的有偿补课班,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学校都应解聘。这两种行为是少数人给广大教师带来负面影响,政府应在这方面下狠功夫,还教育一种纯正的环境。

  网友“阿曼”建议,条例应加一条,“任何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也不得到民间办的社会班进行教学,如不听者开除公职。”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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