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3日—8月23日。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市(地)招生考试办公室。申报人员可以就近到所在的市(地)级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鹤岗市和七台河市不设报名点,两地考生可就近到设有报名点的其它市(地)招考办报名。
3、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1)报名人员可按照附件1中所设置的岗位,在全省范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原则上必须与本人合格学历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所学专业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学科。其中,报考人文与社会学科的,其所学专业必须是文科类;报考技术学科的,其所学专业必须是理科类;报考综合实践和生命教育的,所学专业为文科或理科均可申报。
(3)报名时须提交申报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
②有效学历证书;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本人户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现户籍证明;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往届毕业生除须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从教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所有报名人员报名时均需缴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4)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会同市(地)招考办,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履行以下手续:
①由本人填写《黑龙江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以下简称《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报考档案袋,并加盖市(地)教育局、人事局主管部门公章。
②采集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将信息和照片录入“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
③报名结束后,受理报名的各市(地)招考办要将《招聘人员登记表》、报考档案袋以及其他申报材料,统一上报到省招考办。
④各市(地)招考办根据本地报名基本情况,安排考点,设置考场,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并于考试前两天发放准考证。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