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果通过此次认定(即已查到自己证书编号者)须持毕业证书及所缺材料前来领取,如材料不齐全者,请于2009年7月28日~29日(上午9:00~11:15、下午12:30~15:00)到延安西路900号3楼领取证书。(如有变故另行通知)
本人无法直接前来领取证书的申请人请注意:请代领者带好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记录委托人证书后四位号码前来领取。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