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一年两次进行
来源:优易学  2011-5-26 17:42: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22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今年福建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春、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取得两个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不能等同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不能作为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通知指出,取得“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取得“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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