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驻日照普通高校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相应学历层次对应教师资格人员。(本科学历对应高中段、专业学历对应初中及以下段、中等师范学历对应小学段、幼儿师范学历对应幼儿园段)
师范类专科应届毕业生具体工作安排请联系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3226766。
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高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参加驻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认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提交材料
1、条件为师范类毕业生,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提交材料:
⑴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⑵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⑶毕业证及复印件或高校统一出具的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准予毕业的证明(格式由市教育局出具)。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⑸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
(6)照片3张(2张2寸贴申请表,1张一寸背后写名字及身份证号办证备用)。
另,按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学习期间缺少教育学或心理学合格成绩的,须参加“两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且成绩合格。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3月10日,山东体育学院
4月15日-16日, 曲阜师范大学
学生体检以班为单位进行,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政治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1份。
高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录入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月20日,高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材料收齐初审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人事科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和编号,打印证书。
6月底,领取教师资格证。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请随时关注日照市教育局网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