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局网站获悉,深圳市目前已开展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本月21日将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据了解,此次测试对象包括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测试时间安排在11月21日(星期六)全天,测试地点在深圳小学(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171号)。
测试内容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测试均以口头形式进行,不得宣读或背诵书面材料,无需制作课件。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合格线(即60分)以上为合格。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