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201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0-2-10 18:47:2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有关单位、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包括:

1.各级各类学校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2.2010年驻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符合申请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即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且参加毕业教学实习成绩合格的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可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

三、认定程序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除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件者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取得《合格证》。市区报名点分布情况是:高新区、经济区到奎文教育局报名,滨海区到寒亭区教育局报名,峡山区到坊子区教育局报名。市直学校、单位认定高中中专段教师资格到市教育人才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其他类别到奎文区教育局报名。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3.体检

取得《合格证》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教师资认定特许条件的申请人员,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

4.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5.资格认定

经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保存,并使用“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认定数据信息。

2010年度教师资格考试管理系统以及有关表格可到“潍坊教育信息港-教育人才-下载专区”下载。

四、“两课”考试

2010年“两课”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两课”合格证在5年有效期内只限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五、时间安排

1月20日,各县市区开始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1月25日前,各县市区将本区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现场报名点信息(含时间、地点、地址、咨询电话等)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月5日至2月18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网上报名及教材征订。

2月23日至2月26日,进行“两课”考试及补修培训的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照片采集、相关信息及教材征订确认。

3月1日前,各县市区将参加“两课”补修培训人数、教材预订数、报名信息等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月12日,各县市区领取“两课”补修教材。

3月16日,开始组织“两课”补修培训。

5月8日,组织进行全省“两课”考试。

5月25日,公布“两课”考试成绩。

7月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体检;正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做出认定结论;将认定数据录入到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及时下载已编号数据,以备证书打印;及时上报教师资格证书需求数量。

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文字材料归档保存;报送认定信息数据库及认定工作总结。

六、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是:两课考试每门课按照30元标准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按照每人次180元收取。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免费颁发,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0年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7月10日。因此,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这个时间之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和数据下载工作。同时要认真核对信息,如果出现因信息接收出现认定延误的情况,由信息录入单位负责。

2.各县市区要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输、打印过程中的证书耗损,按照“准确预计、适度留存、杜绝浪费、防止流失”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

3.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发动社会优秀人员和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并使申请人员全面掌握各项政策和要求。

相关材料报送信箱:jingguangjin@126.com。

  
                          潍坊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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