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部门获悉,四川省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将在12月中旬结束,社会人员均可参加认定教师资格。
据悉,教育厅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县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报名。
据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师范教育类专升本毕业生提供学籍表;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幼儿园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证书要达到二甲);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供)。另外,还需提交考生体检表一份,将体检表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并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交给相应教育部门,经审查合格,将发放教师资格证。据悉,我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每年分为春、秋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