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海曙区人事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中教师:语文2名,英语1名,科学1 名(科学教育或物理专业),体育1名(篮球、排球专长),美术2名。
小学教师:语文5名,数学3名,科学1名,体育3名(其中乒乓球专长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计算机网络技术或相关专业)。
特殊教育教师:2 名(其中语言康复专业1名,特殊教育硕士研究生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范围
(一) 招聘对象
2009届(含2008届未签约的)浙江省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地,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3、初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语言康复特殊教育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获得过奖学金的毕业生。
(3)国内著名高校(列入211建设计划)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三好学生。
(4)宁波市生源师范类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
(5)省内较大师范院校(浙江师大、宁波大学、杭州师大)的宁波市生源的师范类的累计两次获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或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的,或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浙江师大5%学子英才毕业生。
(6)部分紧缺学科(指体育、信息)获得奖学金两次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7)其中语言康复专业要求累计两次获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20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大梁街47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海曙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对个别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上课两个环节,面试和上课均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合格分数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
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上课的人员名单。上课结束后,将面试和上课成绩以4:6的比例计算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