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10年教师招聘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11-20 12:03:16 【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优惠待遇
一、引进人才的类别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引进人才分两个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两院院士、国家级知名专家、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
(二)其他人才:除上述范围以外的正常调入和接收的其他人才。
一、主要优惠待遇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知名专家(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博士生导师等待遇另议。
2. 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45岁以下)
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4万—7万元;
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
3. 博士(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
①发给一次性人才补贴3万—5万元;
②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③配置一台电脑(6000元以内);
④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来校工作后的一年内,可由学校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应的校内待遇。
4. 紧缺人才学科的业绩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
以项目形式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万—2万元。
同时具备以上第1至4项中的2项或2项以上条件者,按最高的标准兑现待遇,不重复享受。
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1. 符合国家规定和学校需求的业绩特别优秀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在参照上述同类情况后待遇适当从优。
2. 关于桥梁与隧道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学科“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按上述相应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兑现,招聘的详细情况见《重庆交通大学诚聘“巴渝学者”特聘教授》。
3. 对“业绩优秀、学术水平和贡献突出”或“学校紧缺人才学科急需引进”的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其一次性人才补贴标准可按本文中的高限执行;其配偶工作便于安排的,学校可以考虑。对这些人才的认定,由学校根据同一时期的规定来具体确定。
4. 关于住房: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或博士提供建筑面积50-70平方米左右的过渡房源1年或者1年的住房补贴6000元(在学校无相应过渡房源提供给引进人才的情况下,提供1年住房补贴给引进人才),按学校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 关于为引进人才提供的科研条件:根据学校学科及专业发展规划,结合本人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学校配置必要的实验设备及场地。
6. 引进特别优秀的省部级及以上专家,经学校考核认定,其引进后能担任学校现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且学术水平、科研业绩达到或超过了校内现有学科带头人者,在兑现优惠政策时,相关待遇可面议,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7. 符 合国家“千人计划”、重庆市“百人计划”项目和《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人员,除享受学校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外,学校还将积极为其申请国家、重庆市的优惠政策,在申报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创办企业、办理签证及居留证、子女入学等方面,学校予以积极支持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8. 所有引进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根据引进时人才的状况确定,待与学校签订协议书,约定工作职责、待遇和服务期并按期到校工作后,才兑现相应优惠待遇。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