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09年教师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11-19 12:10:1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3、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高级岗位人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的高级岗位人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报名、相对集中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到相关学院或人事处报名。
报名期限:招聘计划公布至12月7日。
(二)招聘方式
根据规定时间内的报名情况,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和招聘岗位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学校根据总体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上公布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531-8618225986180036
传真:0531-86180036
邮箱:sdnuzhaopin@163.com

 


联系人:魏老师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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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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