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收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6〕23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二级口译680元,二级笔译590元,三级口译590元,三级笔译500元。
六、考点设置
四川省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交替传译)考点设置在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联系电话:028-85407413,联系人:张晓峰),有关报名、考试考务工作等事宜,请考生直接与考点联系。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场统一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教材
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8328249)。
八、培训工作
四川省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培训工作由省人事厅委托成都市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体育场路2号,联系电话: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成都市科技培训中心联系。
九、其他事项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7〕12号文件规定,截止2006年底,二级、三级日语、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考试已在全国范围内举行。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语、日语、法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2009年度二级、三级日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北京、上海、大连、山东(济南、青岛)、天津、重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吉林、黑龙江、湖北、武汉等;二级、三级法语、德语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和上海;二级、三级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北京。英、日、法、阿拉伯语的考试时间为5月23、24日;英、俄、德、西班牙语的考试时间为11月14、15日。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所在地的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10-63959505、63959168,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3-89077283、89077285,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1-54961738、54961806)。自2008年度起,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的翻译、助理翻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