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将组织两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23、24日和11月14、15日,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市。我省只开考英语笔译、口译考试,其中口译考试事宜由河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负责。若有考生询问,请告知。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65号
联 系 人:田红
联系电话:0311—86045342
请各市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需自行到规定的省(市)报名、考试(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要求
1、报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4。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笔译)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12日至26日(上半年);9月3日至17日(下半年)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于报名日期截止前进行网上交费。
符合二级笔译免试条件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期间(周六、日除外)持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222房间进行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 电话:0311-83813878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可从网站下载、复印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
各市要切实做好考试信息的宣传工作,并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网站,熟悉网上报名流程,做好相关服务。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英语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五、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二级笔译考试考务费每人61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490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考务费每人55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490元);三级笔译考试考务费每人52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400元)。
六、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