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员综合辅导:外贸跟单业务的法规与制度
来源:优易学  2011-11-26 15:12:5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出口退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税金(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售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人国际市场,避免本国出口产品遭遇国际双重征税。对出口实行实行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作法,各国普遍采用此项政策,来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概念(略)
  (二)出口退(免)税企业的备案登记
  出口退(免)税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向当地的税务机关(“国税”)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才能进行货物的出口报关,备案登记时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口加工区货物进出区的管理规定:(1)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日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2)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不得进、出出口加工区;(3)在出口加〕区可以开展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的售后维修业务。
  5.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的含义:是指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转出企业)将本企立生产的产品直接转人其他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或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转人了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未经实质性加工的保税料件,不得进行出口加工区货物深加工结转。
  6.加工贸易: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生物不得抵押、质押、留置。
  7.来料加工: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无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8.进料加工: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五、对外贸易经营管理制度(略)
  六、对外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WTO框架下的重要贸易救济制度。
  (一)反倾销措施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人某国市场。我国反倾,措施包括两种:
  1.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一;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是要求提高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
  2.最终反倾销措施
  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适用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
  (二)反补贴措施
  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任何形式的收人或价格支持。
  反补贴措施分为临时反补贴措施和最终反补贴措施。
  1.临时反补贴措施
  其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2.最终反补贴措施
  终裁决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
  (三)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分为临时保障措施和最终保障措施。
  1.临时保障措施
  其期限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200天。
  2.最终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年。一项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及其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七、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禁止进出口管理(略)
  (二)限制进出口管理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1)许可证件管理
  许可证件管理是国家对限制进口货物、技术采取的一种非数量控制的办法,主要包括进口许可正、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等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
  关税配额管理是国家对进口商品采取的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
  2.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1)出口配额限制
  我国目前出口配额限制分为两种管理形式,即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
  (2)出口非配额限制
  出口非配额限制是国家对限制出口货物采取的一种非数量控制的措施,主要包括出口许可证,频危物种、两用物项出口以及军品出口等许可管理。
  3.限制进出口技术管理(略)
  (三)自由进出口管理(略)
  (四)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1.进口许可证(Import License)
  (1)进口许可管理
  ①进口许可证管理实行“一证一关”管理。“一证一关”是指进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
  ②对进口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办理,即报关进口大宗、散装货物的溢装数量不得超过进口许可证所列进口数量的5%。
  ③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且只能延长1次,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2)适用范围
  2006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放射性同位素2种,共计57个10位商占编码。消耗臭氧层物质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放射性同位素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发证。
  (3)申领材料
  ①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证书、文件仅限公历年口初次申领者提交);
  ②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③货物进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④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提交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复印件);
  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⑥进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
  ⑦进口经营者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申领方式
  申领方式分为网上申领方式和书面申领方式。
  2.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出口许可证管理实行“一证一关”管理。
  申领方式分为网上申领方式和书面申领方式。
  (五)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进口经营者可以通过网上申领方式或书面申领方式向商务主管部门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
  (六)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管理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管理办法》是从2005年9月22日起施行。
  1.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未出口的,可申请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
  2.适用范围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适用范围分为输欧和输美两种情况。
  (1)输欧
  包括针织或钩织衬衫、T恤衫、运动衫等10类商品702个10位商品编码。
  (2)输美
  包括针织布、男式梭织衬衫、棉制裤子等21种商品629个10位商品编码。
  (七)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理(略)
  (八)进出口许可证件代码及发证机构函(其中应注明委托理由和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张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