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的录取比例
1、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二)录取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意见,我校再确定最终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及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八.入学时间和培养方式
(一)入学时间
录取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2010年春季入学。
(二)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完成整个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 3 年。学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授课形式以面授为主,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九.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由具有实践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论文选题来源于生产实践。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过华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年共须交培养费24000元。
十一.受理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考生报名参加我校专业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办法 (一)申请对象:
2008年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我校2009年该专业学位报考条件,且“GCT”成绩达到我校2009年分数线要求,可申请参加我校的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面试。考生不得在申请我校的同时申请其他学校,否则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该类考生不需要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二)申请办法
考生本人于10月3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将《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寄交到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通过后,我校将于12月初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scau.edu.cn/yzb)公布参加专业课考试人员名单。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将在12月20号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阳武、潘科、王曙光
邮编: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电话:020-85280066
传真:020-85280066
E-mali:panke@scau.edu.cn
网址:http://www.scau.edu.cn/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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