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西周时期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21.宗法制度:血缘关系为纽带,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发展起来,构成西周时期的基本政治结构。
①周天子—→各级诸侯(封国)—→兄弟、亲族、功臣(采邑)—→兄弟、亲族等(禄田)。
②“宗法制”原则:1)严格“嫡长子继承”制2)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长兄3)共同向最高宗子——周天子负责。
“宗法制”继承:父死子继(世)、兄终弟继(及),商朝晚期,嫡长子继承牢牢确立。
22.西周的中央司法最高官“大司寇”,下设小司寇协助处理各种案件,作为“六卿”之一。责任编辑:sealion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