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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报名:"法律专科"学历有详解
来源:优易学 2005-7-1 1:58:3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中安网6月23日讯(通讯员:杨鹏程) 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临近,针对一些考生提出的问题,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此间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只有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承认的学历,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才可报名。严禁擅自对报名条件进行变通和解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办理报名手续。违反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究竟怎样理解“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省司法厅作出了明确解释。对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我省为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司法厅要求各市司法局对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按法学门类专业中的法学专业目录掌握。即在1998年以前入学的,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六种专业;1998年专业目录调整后入学的,其专业范围仅限为法学专业。  

     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表示,各市司法局在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的真伪有疑义,不能判别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作出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据了解,我省17个市司法局均设立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4日?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户籍所在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确认。确实不能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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