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网站指出幼儿园管理8项“禁令”
来源:优易学  2014-2-21 9:07:35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针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日前成都市政府出台了《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解读(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办法》解读提到了《办法》制定的背景、特色,并且指出了幼儿园管理中的8项禁止性行为。 《办法》规定,在幼儿园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未取得办园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幼儿园不得以集中授课方式提前教授小学教学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未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幼儿园不得擅自停课放假。 幼儿园招生、编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得瞒报、延报和漏报;严禁歧视、侮辱、恐吓、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幼儿园按照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不得另立项目收取任何费用;幼儿园所收费用全额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办法》指出,违反这些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胡佳丽 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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